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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鲁文旅集团荣获“省级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

日期:2020-01-19 10:32:00     点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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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近日下发文件,齐鲁文旅集团被授予“省级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,标志着公司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。   
       近年来,齐鲁文旅集团坚持精神文明创建和生产经营协同发展,推进日常经营管理与文明创建互融互促,努力践行崇“文”尚“旅”的文旅特色文明创建之路,做文明传播的使者。2017年,率先在齐鲁交通发展集团子公司获得“省管企业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,并于2019年12月,在108家省管企业申报单位中脱颖而出获得“省级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,成为齐鲁交通新成立全资子公司中首批获此殊荣的公司,实现一年一小步,三年一大步的跨越。
        2019年初,集团公司党委提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目标。一年来,集团公司以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为抓手,创建动力活力持续彰显,各项重点任务顺利推进,实施多项重大改革措施,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对各项工作发展的促进引领作用,点亮“齐鲁文旅”品牌,“幸福文旅”企业文化氛围日益浓厚。
       “省级文明单位”创建是一项系统工作,体现单位整体发展水平和综合实力,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和重要的文化品牌。
新的一年,广大齐鲁文旅人将把荣誉化为动力,不忘初心再出发,高举旗帜启新程,只争朝夕、不负韶华,展现新风气,实现新作为,擦亮“省级文明单位”牌匾,续写齐鲁文旅发展新篇章。